师资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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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职责范围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教职工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为教职工服务。

一、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的日常管理、教学科研单位师资培训费的划拨及使用登记。

二、负责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及聘任工作。

三、会同组织部、发展规划处制定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

四、负责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学科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学科梯队的补充工作。

六、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负责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工作站的管理及建设工作。

八、负责拔尖人才的引进及管理工作。

九、会同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进行省级及其以上层次有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三五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和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专家及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和专家服务工作。

十、负责办理教师公派或自费出国进修及因私出境的申报审批手续。

十一、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有关文件并负责实施管理。

十二、负责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法对权限内教师资格实施管理。

十三、负责教师聘任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