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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文学院院长公告

日期:2024-01-16     浏览数:

西安工业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高校,是国家“兵工七子”成员之一,是我国兵器行业部署在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硕博培养层次完整的院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B8协同创新联盟(中国兵器协同创新联盟)发起者之一。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授权领域。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4个学科上榜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7个学科列入省级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4个,13个专业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2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

 

西安工业大学文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硕士授权学科1个,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MTI翻译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陕西当代文学与艺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陈忠实当代文学研究中心、陕西地方文献与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兵器文化研究中心、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科技翻译与跨文化研究中心、西部现代传媒研究中心等6个高水平研究平台和1MTI教育中心。

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翻译和科技英语两个方向)等第一批录取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陕西省一流专业和陕西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级基金项目14项,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51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61部,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5项,被新华社、央视、《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280余次。

 

 

为加快文学院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院长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能力,具备带领相关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3.具有文学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文学领域有深厚学术造诣、良好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办学思路。

4.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超过50岁,成果突出者,对博士学位的要求适当放宽。

5.取得下列显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结项为良好以上等级(个人排名前二)。

2)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3)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的全国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在文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

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7.身体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胜任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24220日前,应聘者通过现场、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工业大学文学院院长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证明、职称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有关应聘材料请做好备份,恕不退还)。

4)其他有助于印证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佐证材料。

2.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学校安排候选人参加面试。

4.考察。根据面试结果,学校组织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5.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6.聘任。学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岗位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通过后,双方签订聘用协议。

三、岗位职责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主持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聘期内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

2.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推进学院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组织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部委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推进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其他应由院长履行的职责。

四、任期与待遇

1.聘期三年,其中试聘期一年,期满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继续聘任。

2.聘期内按照学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西安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按西安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享受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联系人:

王老师  86173139    18392665216

黄老师   86173384    15829019801

电子邮箱:xagdrencai@xatu.edu.cn

                            西安工业大学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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