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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绩效工资填报注意事项

日期:2009-11-23     浏览数:

2009年12月绩效工资填报注意事项

全校各单位:

《西安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校人[2009]127号)已经印发,新的绩效工资标准从2009年3月起执行,学校决定在2009年12月工资发放中对2009年3月至11月共8个月的绩效工资进行补发,现对2009年12月的绩效工资填报和3月至11月的绩效工资补发事项通知如下:

1、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辅助单位的绩效工资按照《绩效工资标准(管理及教辅岗位)》(附表一)填报,特别注意要将12月当月的绩效工资做一张表,3月至11的补发金额另作一张表。

对于2009年3月至11月有职称职务变动的职工要分段计算,绩效工资从聘任的下月起执行变动后的标准。

2、实行院(系)基金包干的教学单位绩效工资可以参照《绩效工资标准(教师岗位)》(附表二)和《绩效工资标准(管理及教辅岗位)》(附表一)填报,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数额。特别注意要将12月当月的绩效工资做一张表,3月至11的补发金额另作一张表。

3、北信学院、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等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绩效工资标准(管理及教辅岗位)》(附表一)或自行制定标准填报。

4、2009年11月起管理岗位缺编费由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月1100元,工勤岗位缺编费由每月720元调整为每月850元,各有关单位可酌情提高外聘人员的酬金标准。

5、各单位务必在2009年12月4日(周五)前将12月绩效工资及补发表格报人事处劳资科,延期不候。需要上报的表格有:2009年12月绩效工资发放表(原津贴发放表格式)一式两份;绩效工资补发表(原津贴发放表格式)一式两份;2009年11月考勤表一式一份;若有外聘人员酬金的还需上报外聘人员酬金发放表(长期外聘)一式两份或外聘人员酬金发放表(临时外聘)。

 

附件一:《绩效工资标准(管理及教辅岗位)》

附件二:《绩效工资标准(教师岗位)》

 

                                  人   事   处

                                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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