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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院(系)基金核拨方案

日期:2009-11-23     浏览数:

 

2009年院(系)基金核拨方案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规定,2009年院系基金核拨办法进行部分调整,重点是增加基金额度的核拨,其他拨款项目变动不大。具体方案如下:

1、院系负责人、院系管理岗位人员按照管理教辅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如实核拨,缺编费按照新的缺编费标准核拨。

2、院系主任基金仍按照聘任在岗的教师每人500元核拨,由各单位统筹支配。

3、公选课酬金和继续教育学院课时酬金如数拨入院系基金,由各单位自行分配。

4、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等专项津贴仍按规定的标准核拨。

5、各类集体绩效奖励根据显著业绩津贴的规定在年终经审核后核拨进入院系基金。

6、新增加的引进人才补助在年终统计后按标准核拨。

7、新增加的攻读博士学位假期补助在年终根据经审核后的个人申请数量按照标准核拨。

8、研究生工作任务核算根据研究生部在年终提供的分配结果进行核拨。

9、此次绩效工资总额共增加580万元,扣除管理岗位(含教学单位管理人员)增资额188万元和给选修课预留的30万元课时酬金外,14个基金包干单位包含的910个教师编制(实有803名教师)将分配结余的362万元,

教师岗位基金核拨仍然以教师编制和高级职称人数为依据,增加岗位设置比例和人均增加额的因素。核算办法变更为:

首先根据各院(系)教师岗位上在岗的正高级人数,对照岗位设置中二级、三级、四级按照1:3:6分配人数,分别按照各岗位增资额,计算出该院(系)正高级岗位的年增资额。

其次根据各院(系)教师岗位上在岗的副高级人数,对照岗位设置中五级、六级、七级按照2:4:4分配人数,分别按照各岗位增资额,计算出该各院(系)副高级岗位的年增资额。

第三步根据各院(系)教师岗位上在岗的中级职称人数,对照岗位设置中八级、九级、十级按照3:4:3分配人数,分别按照各岗位增资额,计算出该各院(系)中级职称岗位的年增资额。

第四步根据教师岗位上在岗的初级职称人数,对照岗位设置中十一级、十二级按照5:5分配人数,分别按照各岗位增资额,计算出该各院(系)初级职称岗位的年增资额。

第五步根据各院(系)截止2009年9月底的人员状况,按照每个教师岗位缺编年增加2900元计算,得出该院(系)缺编岗位的增资额。

最后,各院(系)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和缺编岗位的增资额相加后得出该院(系)的总增资额。

各院(系)教师编制基础部分仍然按照每编制每年15800元,每个高级职称按照每年13000元追加。

10、本聘期内学校聘任的二级岗位、三级岗位中属于双肩挑教师的,在完成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后,增发的50%绩效工资,仍由学校承担,核拨进入院系基金。

11、由于岗位聘任以三年聘期或年度为限,因此对于年中有职称变化的的人员,不再按照月份追加院(系)基金。各院系的高级职称教师以当年9月底的在岗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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