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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2010年考核评聘的通知

日期:2010-05-20     浏览数:

关于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2010年考核评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73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师资格申报条件

1、工作年限30年以上(年限计算到2010年),并持有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满五年(200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操作难题,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中有创新;

4、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的能力。

  二、考核的工种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中式烹调工三个工种。

  三、培训考核内容与考试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5日。培训采取“本人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有省工考办委托培训单位集中统一组织。

2、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3、评审程序分为评审答辩、综合评审、公示和审定、颁发证书组成。

  四、报名时间安排

5月19日~5月21日    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劳资科审核,符合条件者领取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并将考核费用交劳资科

5月24日~5月26日    人事处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人社厅。

  五、其他

取得资格后的聘任和工资兑现按照省人保厅的相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文件办理。

请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个人,以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咨询电话:人事处劳资科   86173092

                                           人   事   处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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