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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绩效工资实施的通知

日期:2011-06-30     浏览数:

关于做好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200671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陕西省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的《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校人〔201175号文件)已经印发,为了做好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一)教师岗位

1.学校按照2010年底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将所有教师的全年基础绩效工资总额核拨给各教学单位。

2.考虑到引进和培养博士的实际需要,学校此次允许各教学单位把具有博士学位的部分教师聘任到所在单位的高级岗位上,其基础绩效按照各单位实际聘用岗位核拨,但最高不得超过六级岗位,且高聘的人数不能超过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的三分之一。

3.首次聘用工作结束后入校工作的教师,其绩效工资按入校时学校核准的岗位划拨基础绩效。

(二)管理及教辅岗位

1.管理及教辅岗位包括在2010年底首次岗位聘用时聘用到管理职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但不包括洪庆校区管委会、后勤服务集团和科技产业集团等独立核算单位。洪庆校区管委会、后勤服务集团和科技产业集团可参考学校文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绩效工资方案。

2.各教学单位的学生政治辅导员、秘书、实验员按管理及教辅岗位核拨绩效工资。

3.管理及教辅岗位人员在确认岗位档次时,首先确定本人所在的岗位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和等级,明确本人岗位等级所在的基础绩效起点档次,然后根据本人任本岗位以来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年限,以每满三年上浮一档确定本人20113月对应的基础绩效档次,若已经达到所在岗位的最高档次,则不再上浮。

4.如果按照本人同一岗位类别低一级职务任职以来计算的档次高于现任职务计算的档次,则按照就高原则兑现绩效工资。

5.在首次岗位聘用时,本人原有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工勤技能等级与实际聘用岗位类别、等级不一致时,在首次岗位聘用的聘期内按照就高原则兑现绩效工资。

二、工作时间安排

628下午130,学校在未央校区图书馆第一会议室召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说明会,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科技处、发展规划处、校长办公室共同对《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进行解释说明,指导各教学单位制订本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请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基层工会主席准时参加。

91前,各教学单位应将《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2011年教师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一)及其电子文稿交人事处劳资科;各管理教辅单位应将《2011年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二)及其电子文稿交人事处劳资科。

93前,各单位按照新标准、格式报送9月份《绩效工资发放表》(附件三)。

三、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20117月的绩效工资仍然按照原标准、格式、时间要求正常报人事处劳资科。

220118月的绩效工资仍然按照原标准、格式于75前报人事处劳资科。

320113月至8月补发的绩效工资列入9月份《绩效工资发放表》中“其他”项。

4.教学单位填报《2011年教师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时,具有博士学位的高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高聘”;管理教辅单位填报《2011年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时,按照低一级职务确认岗位档次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低一级职务”。

5.为统一三个附表的填报标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示范模板认真填报。

6.为减少绩效工资审核和发放的统计工作量和差错率,从20119月起各单位每月的绩效工资除因考勤等原因需要停发或扣发外,原则上应保持金额不变。若有增人、减人、正常晋档、标准变动、扣减金额等影响单位发放总额的因素时,应在表下的备注栏内说明。每年的2月和8月各单位可在“其他”项中集中办理增减业务,不必另行标注。

7.奖励绩效计划在每年3月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年终奖的表格样式届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五、工作要求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讲解,精心组织好聘任工作,做到职工如实填报,单位仔细审核,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及时兑现绩效工资。

 

附件:

1.2011年教师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

2.2011年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工资认定结果汇总表》

3.《绩效工资发放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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