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人事处将《退休通知单》发到教职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已交接完毕,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证明。
3、教职工持单位证明和一张一寸照片,在劳动工资科领取《交接、清理手续单》。
4、教职工持办理完毕的《交接、清理手续单》在劳动工资科办理《退休证》、转退休管理通知单、退休纪念品报销登记等手续。
主办人:雷 健 电话:8617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