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展二〇〇九年度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应为2009年7月31日前,来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重点是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办法
各评选组织单位既可以制定本单位评优细则,也可依据《西安工业学院评优奖励条例》(院人发〔1997〕198号文件)中规定的办法评选。
三、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72名(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教学、科研、教学辅助人员占60%-70%。
四、评选的组织实施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在各单位评优推荐领导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经人事处审查、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最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1. 十二个院系、工业中心、洪庆校区管委会、图书馆、附属中学由各单位分别单独成立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单位负责人,成员由党政、单位工会领导组成。
2. 其他单位组成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评优小组:包括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党校)、纪委办(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部)、工会、团委、武装部、离退休办公室。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团委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门会会负责人组成。
第二评优小组:包括财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审计处、国资处(总务处)、国际交流处、基建处。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财务处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门工会负责人组成。
第三评优小组:包括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雁塔校区管委会、研究生部、信息中心。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教务处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门工会负责人组成。
第四评优小组:包括后勤集团、校医院、科技产业集团、服务公司。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为后勤集团负责人,成员由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门工会负责人组成
3. 学生政治辅导员(包含外聘)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评选推荐。
五、工作要求
1.评优工作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将评优条件及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教职工,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民主评议原则。在公开、透明、公平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把真正先进人物选拔出来,切忌草率行事,严禁弄虚作假。
2. 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内容要具体、客观,字迹工整,先进事迹要典型、翔实。
3、评选结果须在本评优推荐小组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报人事处。
六、评优工作进程安排
6月12日前:各单位向广大职工传达精神,学习评选条件,组织动员。
6月23日前:各评选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逐级推荐,并将推荐名单(须评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及《西安工业大学先进个人审批表》(校内人事处网站有电子表格及注意事项)报人事处人事科。
6月30日前:校评优领导小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审批。
特此通知
西安工业大学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评选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09年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
评选组织单位 |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
|
光电工程学院 |
4 |
|
机电工程学院 |
5 |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3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4 |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
人文学院 |
3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
建筑工程系 |
3 |
|
外国语系 |
4 |
|
数理系 |
4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
体育系 |
2 |
|
工业中心 |
2 |
|
图书馆 |
2 |
|
附属中学 |
2 |
|
洪庆校区管委会 |
2 |
|
第一评优小组 |
4 |
|
第二评优小组 |
4 |
|
第三评优小组 |
3 |
|
第四评优小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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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政治辅导员(含外聘辅导员) |
6(其中外聘辅导员3个) |
|
总计 |
72 |
附件2:
2009年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建勋
副组长: 徐雪芹
陈 桦 李智军 张志昌
李金钢 任慧英 郭智敏
范新会 苏俊宏 张 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