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人事纪律的通知
校人〔2010〕46号
全校各单位:
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内外人员流动的情况也随之增多。但一些部门和教职工不熟悉学校人员流动的程序和相关规定,违规流动或不办理正常报批流动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混乱。
伴随岗位设置工作的稳步推进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学校支持人员在校内外合理流动,但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为了保证学校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严格人事纪律,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调离学校人员,需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申请调离审批表》(附件一)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同意调离。
二、科级以下人员在校内流动,需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校内流动审批表》(附件二)的程序办理。
三、校内各单位之间临时借调、或借调到上级部门时间超过一周以上须填报《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临时借调审批表》(附件三)。
四、本单位人员内部岗位变动,需填报《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附件四)。
五、各单位要加强日常人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禁越权审批职工请假事宜及瞒报、漏报职工缺勤情况。职工请事假十天以上需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事假审批表》(附件五)。
各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加强人事管理对学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对违反者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 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申请调离审批表
2. 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校内流动审批表
3. 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临时借调申请表
4. 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
5. 西安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事假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