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一次性奖励绩效的通知
一、发放范围
7月1日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
二、发放标准
按照计发周期内所聘岗位的校内月绩效工资额度发放。
教学院系的教师比照发放,其中:教授(正高)比照正处;副教授(副高)比照副处;讲师(中级)及未定职博士比照正科;初级职称及未定职硕士按1700元标准发放。
按照上述发放标准所需总金额约300万元。
三、备注
1. 计发周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按5个月计算 。
2. 职称职务以截止6月30日的学校发文为准,计发期间发生变动的分段计算。
3. 计发期间退休和死亡的人员按照在职的月份计算发放。
4. 6月30日前已经调离学校的人员、停发工资人员、劳保人员、劳务输出人员、离岗休养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不予发放;在计发期间部分月份停发工资、执行劳保工资的人员按月份扣减。
5. 计发周期内新入校人员从入校后的次月起开始计发 。
6. 校级延聘的专家按照在职职工标准计发。
7. 北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发放。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