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校人〔2013〕1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校人〔2013〕14号)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所在学院学术委员分会。申请者需同时提供2名二级或三级教授推荐意见。
2.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分会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西安工业大学专家服务中心(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3. 西安工业大学专家服务中心组织学校二级、三级教授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进行奖励。
三、其它事项
1.每名二级或三级教授只能推荐1人次。
2.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3.《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表》可以在校内网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栏其它处下载。
联系人:张荔,联系电话:86173065
人事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