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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2-05     浏览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选派的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职工,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 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3. 201411止,实际在校工作 3年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院系推荐可以向人事处提出申请)。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4年方可提出申请;对于单位公派出国研修3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工作须满3年方可提出申请;

4. 申请人在申报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 外语条件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具体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73b6680b1d2449a29912988d0d49f716.shtml)。

(二)申请类别的具体要求

一、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二、访问学者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三、博士后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形成统一推荐意见,于1225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初审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

3. 学校正式推荐人员须于201415--8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项目名称:由候选人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受理机构:陕西省教育厅),正式报名填写前请点击浮动的小方框查看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须按相应合作协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4按照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于19之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5、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正式录取。

6、出国前到国际处、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如有疑问请到人事处师资科咨询。

申请人为组织部管干部须经组织部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名。

本项目派出人员须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

未经学校批准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学校不受理其出国相应手续,责任自负。

查询相关资料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sc.edu.cn/ 出国留学栏中《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查询。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候选人推荐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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