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4〕146号
关于2014年度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
(二)其它系列(高级、中级、初级)
二、评审依据
(一)《西安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修订)》(校人〔2012〕83号)。
(二)上级主管部门职称文件要求或认定解释,按上级文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本年度职称指标分配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级别及数量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实际情况,同时着眼于优化和调整职称结构,促进学科队伍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优先保证教师岗位需求,严格控制教辅岗位评审指标。管理及教辅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空岗进行申报。
四、有关规定
1.学校2014年将继续开展校评教授的评审工作,申报校评教授的基本条件为:1.具有博士学位;2.任副教授满3年以上;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它条件根据《西安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条例(修订)》(校人〔2012〕83号)执行。
2.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校内聘任均实行考评结合,评审及聘任条件与校内其它中级职务晋升条件相同,程序上先由校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聘任。
3.管理及教辅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单位实际空岗推荐本单位所属人员参加对应系列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4.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需参加校内统一组织的述职答辩。凡在省教育厅申报教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统一参加省级评审单位组织的答辩。
5.本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对业绩成果认定的规定:
在科研项目类成果的立项和结项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并提供经费支持,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6.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师[2013]46号)精神,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人事处将按照省上文件规定审验申报人继续教育证书及规定学时数量。
7.如果省教育厅对于申报人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等有新的规定及要求,则推荐评审人员须按照新规定及要求重新填报相关材料。
8.申请参加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应首先签订协议,明确评审通过后档案工资兑现办法及校内待遇。
9.根据《关于实施班主任制度的决定》(校人〔2009〕79号)规定,申请晋升讲师职务应具有班主任实践经历。
10.申报晋升副教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由教务处组织测评且颁发的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11.申报人员应按照附件3的具体要求整理及提供职称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2.根据省职改办规定,职称评审费用(含转评、认定等)由学校和个人共同负担,相同级别按统一标准收取。申报高级职务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13.凡申报晋升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后均至少为学校再服务五年。如服务年限不满而调离学校者,按违约处理,并依照下列标准向学校缴纳相应的违约金:正高级职务8000元/年;副高级职务6000元/年;中级职务3000元/年。
五、工作安排
(一)9月29日-10月7日,各基层单位传达文件,拟申报者准备参评表格和材料。
(二)10月8日-10日,拟申报者持《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到校职改办(未央校区行政楼420室)进行界定,校职改办填写界定意见。
(三)10月11-17日,界定合格者填写《成果计分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申报者务必随附《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连同表中所填业绩成果原件及证明一并提交相应职能部门予以认定并量化计分。
(四)10月20-21日,申报者根据《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成果计分表》填写《评审表》,将所有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评审表》、《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成果计分表》及支撑材料,然后将最终推荐名单、公示结果及《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成果计分表》统一报送校职改办。未经初审及公示者,不得申报。
(五)10月22-24日,初审通过者提交《评审表》及其它评审材料。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同时提交个人业绩成果简介。
具体安排:
10月22日:申报中级资格、校评资格。
10月23日:申报副高级资格。
10月24日:申报正高级资格。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未央校区图书馆一层第一会议室。
(六)10月25日-28日,校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七)10月29日-30日,校各学科评议组进行评审(在此期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进行述职答辩,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由校职改办另行通知本人)。
(八)10月31日,校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九)11月1日,公布评审结果,并于11月1-5日将个人申报材料在未央校区图书馆一层第一会议室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校职改办反映。
(十)11月6日,校职改办向省教育厅正式上报评审材料。
六、几点说明
(一)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人员,并督促所属申报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进行个人申报和材料报送,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为了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本通知安排的申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本通知安排的报送材料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为了保证本次评审工作按期进行,学校要求各学院教授在10月29日-31日期间不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须与校职改办取得联系。
(三)本文件中涉及到的文件及表格均可在校内网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职称评审栏下载。
附件:1.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申报表
2.关于上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3.论文SCI、EI、CSSCI收录证明信息表
西安工业大学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