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新入校教师填写教师业务档案等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工业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实施办法》、《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为新入校教师配备导师,并通知本学院聘任在教师岗位的新入校教师填写以下关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材料:
1、 西安工业大学教师业务档案(一份)
2、 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书(一式三份)
3、 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申请表(一式四份)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写材料并于2014年10月11日下午5:00前,将以上材料连同《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0房间)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师业务档案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书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申请表
附件4: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