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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医疗保险收费的通知

日期:2011-11-08     浏览数:

 

 

关于2011年度医疗保险收费的通知

接省人才交流通知,拟以2150元的基数预收缴2012年度的医疗保险金, 即2012年1-12月的医疗保险预收金额为¥2418元。请在我中心参加医疗保险的代理人员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月30日(节假日不顺延)按此金额缴纳2012年度的医疗保险金,待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正式确定后进行基数调整,并在下一年度缴费时多退少补。

2011年度原预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00元,2011年7月接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知,确定基数为1894元;故2011年原预收的全年的医疗保险金由3228元调整到2141.52元。在本次收费中,实际按2150元/月为基数预缴,并退缴2010-2011年度基数差额。具体操作如下:

2012年医疗保险应缴金额对照表

序号

2010年缴费期间

确定的2011年缴费基数

应退2010-2011年度基数差额

应退2010-2011年度缴费差额

2012年预缴金额

2012年实缴金额

1

1-12

1117

1783

1925.64

2418

492.36

2

2-12

1182

1718

1855.44

2418

562.56

3

3-12

1247

1653

1785.24

2418

632.76

4

4-12

1311

1589

1716.12

2418

701.88

5

5-12

1376

1524

1645.92

2418

772.08

6

6-12

1441

1459

1575.72

2418

842.28

7

7-12

1506

1394

1505.52

2418

912.48

8

8-12

1570

1330

1436.40

2418

981.60

9

9-12

1635

1265

1366.20

2418

1051.80

10

10-12

1700

1200

1296

2418

1122

11

11-12

1765

1135

1225.80

2418

1192.20

12

12

1829

1071

1156.68

2418

1261.32

凡2011年9月30日前在省人才中心参加2011年度医疗保险的人员,请于2011年11月1日起持身份证就近选择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金(周六、周日各银行网点不营业);2011年10月1日后参加2011年度医疗保险的人员仍在省人才中心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金。

另: 2011年4050社保补贴于2011年11月7日开始,男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未享受满3年的,请速到档案托管机构咨询办理。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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