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暑期出国(境)人员管理,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党组〔2018〕59 号)规定,学校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离退休校级领导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力资源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以及涉密备案人员(以下简称备案人员),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需要出国(境)的,应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2026年暑期有出国(境)计划的教职工,请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之前办理出国(境)相关审批手续。
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属于人力资源部管理的,请按照附件所示流程线上办理;属于党委组织部管理的,请访问“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网站,进入“常用下载”栏目获取《干部因私出访审批表》,线下办理相关手续。
为做好出国(境)证照的安全管理保障,暑期出国(境)证照将会统一封存。
2. 出国(境)人员,需要按照审批登记时的出访地区与出访日期进行,回国(境)后 10 天内交回证件(暑期出访的教职工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证照交回)。工作时间内出国(境)的教职工,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交回个人出国(境)证照,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私自出国(境)的备案人员,或工作时间出国(境)未按程序办理请假备案手续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所有在职教职工(含非备案人员)在出国(境)前应向所在单位备案,所在单位要做好人员出国(境)教育工作。
4. 在外教师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当地使领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 杜老师(029-86173052)
人力资源部 杨老师(029-86173093)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