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校人发〔2010〕32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已经开始,现开始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一、 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职工。
二、 申报条件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附件一及人事处网页)
三、 申报程序
(一)4月2日~7日: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二及人事处网页),一式三份,并附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4月8日~11日: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后,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评议,产生推荐人选;
(三)4月12日~14日:公示
(四)4月14日~19日:校长办公会审核
(五)4月20日: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动员。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资料核实,严把审核关。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一: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附件二: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