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发展要求, 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适当补充其他工作人员。从2011年起,除经学校同意补充到教师岗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外,原则上新入校硕士及其以下学历人员均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补充的专任教师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可为硕士研究生。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制订2011年人才需求计划,教学单位还应结合《关于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校人〔2010〕27号)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2011年用人计划申请表》报人事处人事科。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单位用人计划申请表
其他单位用人计划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