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1〕115号
关于2011年度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教育厅 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
(二)其他系列(中级、初级)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学校将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在现行《西安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条例》(校人发〔2008〕66号)基础上,对评审条件做以下修订。申报高校教师综合学科评审的,执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
(一)基本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延迟申报。
(1)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延迟2年。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延迟3年。
(3)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4)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2.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务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正高级职务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者,晋升中级职务须受聘初级职务3年以上;晋升正高级职务须受聘副高级职务6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务须受聘中级职务6年以上。
5.对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对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6.对于“双肩挑”教师,对其教学工作量进行适当减免: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减免相应职务的1/2,副处级减免1/3。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不再予以减免。
7.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正常晋升
1.晋升副教授
①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A、B并C中之一条。
A.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
B.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7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7篇学术论文中有5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亦可);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6篇学术论文中有4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亦可),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C.成果及获奖
(a)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完成过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b)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五名、一等奖或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奖证书持有者);
(e)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获得省部级第一名、国家级前三名、国际级前六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A、B、C并D中之一条。
A.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B.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7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C.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
D.成果及获奖
(a)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b)获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获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2.晋升教授
①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A、B并C中之一条。
A.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
B.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8篇,其中核心期刊5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7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C.成果及获奖
(a)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b)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前七名或国家级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五名、一等奖或省部级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e)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或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获得国家级前二名、国际级前三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A、B、C并D中之一条。
A.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B.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9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以上;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8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以上,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C.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D.成果及获奖
(a)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7万元);
(b)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二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破格晋升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 ISTP, 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4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三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篇,其中3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6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特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破格晋升成果条件中,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专著为独著,编著限第一主编;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级以上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三、有关规定
(一)自2011年起,学校职称评审将先行公布评审指标,然后再予以评审。本年度,学校根据岗位设置规划和岗位聘任实际,对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单位(部门)分别下达各级指标。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及岗位级别申报对应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岗位公布的评审指标实行不限额推荐,其他专技岗位公布的评审指标实行等额推荐。
现聘任在管理岗位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指标设置根据单位(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岗位设置实际,在评审时,指标用于学科评审,并不只对学院。
(二)凡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
(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未作说明的不予认可。科研及教研课题以课题批件、立项合同、结题证明、经费到款凭证、获奖证书等作为认定依据。
(四)由非高校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须具备正常晋升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原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目前从事的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经过1年以上教育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
3.由其他系列转换为副教授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的,任副教授以来至少需取得下列成果: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以来所有成果满足正常晋升教授的条件。
(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校内聘任均实行考评结合,评审及聘任条件与校内其它中级职务晋升条件相同,程序上先由校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聘任。
(六)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需参加校内统一组织的述职答辩。凡在省教育厅申报教授、高级工程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凡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参加省职改办、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示范课或观摩课。
(七)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免试条件执行陕人发〔2007〕52号及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者需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免试条件执行陕人办发〔2005〕34号及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高校教师系列省高评会拟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以下23个:(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 、(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音乐学科、(19)美术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高校教师系列校内高评会拟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以下14个:(1)光学工程学科、(2)机械工程学科、(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4)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5)工商管理学科、(6)计算机及应用学科、(7)外语学科、(8)建筑工程学科、(9)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数学物理学科、(11)体育学科、(12)艺术学科、(13)思想政治学科、(14)综合学科。
其中,(1)(2)(3)(4)(5)(6)及(8)中土木工程学科等7个学科学校具有副教授评审权。
(九)申请参加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应首先签订协议,明确评审通过后档案工资兑现办法及校内其他待遇问题。
(十)根据《关于实施班主任制度的决定》(校人〔2009〕79号)规定,申请晋升讲师职务应具有相应实践经历。
(十一)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评审由各学科评议组评审后(综合学科评议组除外),报校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未通过的人员须隔年申报。
(十二)根据省职改办规定,职称评审费用(含转评、认定等)由学校和个人共同负担,相同级别按统一标准收取。申报高级职务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100元。
(十三)凡申报晋升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后均至少为学校再服务五年。如服务年限不满调离学校者,按违约处理,并依照下列标准向学校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正高级职务4000元/年;副高级职务3000元/年;中级职务2500元/年。
四、关于上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各类成果须有实证材料,如无法提供实证支撑材料,不应填写在评审表及量化积分表中。
(二)今年我校职称评审实行对业绩成果量化评分,评分标准执行《西安工业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修订)》(校人〔2010〕80号),未列入文件的成果暂不量化评分。
教学工作成果评分(教学工作量、授课水平、教改项目、教学成果获奖、教材)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负责审核;科技工作成果评分(论文、知识产权、专著、科研项目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获奖)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基本条件及其他获奖评分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申报人员应按规定详实填写相应《评审表》和《西安工业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简称《评分表》),各相关职能部门经严格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任职以来的成果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申报校内没有评审权学科高级职务者)等材料必须复印一份,并随原件一同上报。
(四)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人员,均要求填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申报高级职务者,对校内没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者须填报一式8份《评审表》,其中3份原件,5份复印件;校内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者须填报3份《评审表》(原件)。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填报一式3份《评审表》(原件)。申报高级职务者同时上报个人业绩成果简介1份,需本人签名。
申报教师系列以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简称《考核登记表》);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填报一式4份《评审表》(原件),并且要填报2份《考核登记表》(原件),如果相应系列有特殊要求则另行通知。
上报的《评审表》中各级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上报的《评审表》中贴照片之处所贴照片要一致,且《评审表》不管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要求贴照片。“申报学科”一项中,申报人员须按照本通知提供的学科类别填写,学校有评审权的按照校内专业学科填写,学校没有评审权的按照省专业学科填写。
《评审表》均要求8K对折装订,小页为16K,正反顺序排序,且为激光打印。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可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网(www.xauat.edu.cn)“人事信息栏”下载,也可在我校内网人事处网站下载。
五、工作安排
(一)2011年9月29日~10月11日。
各基层单位传达文件,并根据公布的评审指标及相关要求予以推荐。获推荐人员持申请表到校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申报手续。
10月12日~14日,在未央校区受理申报,地点行政楼420室。申报结束后,将不再受理退评申请。
(二)2011年10月10日~10月14日,各学术委员分会对所属申报者的论文等成果进行初审,并予以公示。未经初审及公示者,不得申报。其它系列由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审核,人事处公示。审查合格名单于10月14日下午5:00前报职改办。
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审核《评审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请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及时办理。
10月17日~19日,校档案室集中受理论文、著作归档,教务处、研究生部集中审核教学工作相关内容,科技处集中审核科技工作相关内容。
(三)2011年10月20日~22日,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评审表》和《评分表》(纸制及电子文档),申报高级职称者同时提交个人业绩成果简介电子文档,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申报讲师及助教职务人员报材料。
10月21日,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报材料。
10月22日,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人员(中、初级)及申报转评或聘任相应职务人员报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未央校区行政楼3楼会议室。
(四)10月23日~25日,校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五)10月26日~27日,校各学科评议组进行评审(在此期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进行述职答辩,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由校职改办另行通知本人)。
(六)10月28日,校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10月29日公布评审结果,并于10月29日~11月1日期间将个人申报材料在未央校区行政楼3楼会议室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校职改办反映。
(八)11月2日,校职改办准备上报材料。
(九)11月3日,校职改办向省教育厅正式上报评审材料。
六、几点说明
(一)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学校要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必须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人员,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了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所属申报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进行个人申报和材料报送,本通知安排的申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本通知安排的报送材料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为了保证本次评审工作按期进行,学校要求各位评委、学科组成员在10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不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须与校职改办取得联系。
(三)本文件中涉及到的文件及表格均可在校内网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2011年职称评审指标分配表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3、西安工业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核稿人:张弘 拟稿人:郭军 校对人:郭军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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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职称评审指标分配表 |
|
序号 |
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指标 |
备注 (限报学科) |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
1 |
组织部 |
|
|
1 |
|
档案 |
|
2 |
团委 |
|
|
1 |
|
教师(思政) |
|
3 |
武装部 |
|
1 |
|
|
教师 |
|
4 |
规划处 |
|
2 |
1 |
|
相关系列 |
|
5 |
教务处 |
|
|
2 |
|
|
6 |
科技处 |
|
|
2 |
|
|
7 |
研究生部 |
|
2 |
|
|
|
8 |
人事处 |
|
1 |
|
|
|
9 |
国资处 |
|
|
1 |
|
工程 |
|
10 |
基建处 |
|
|
1 |
|
工程 |
|
11 |
保卫处 |
|
|
1 |
|
档案 |
|
12 |
信息中心 |
|
1 |
3 |
|
相关系列 |
|
13 |
后勤集团 |
|
|
2 |
|
相关非教师系列 |
|
14 |
图书馆 |
|
|
1 |
|
图书 |
|
15 |
继教院 |
|
|
1 |
|
相关系列 |
|
16 |
洪庆校区 |
|
1 |
|
|
相关系列 |
|
17 |
雁塔校区 |
|
|
1 |
|
相关系列 |
|
18 |
校医院 |
|
|
1 |
|
卫生 |
|
19 |
光电学院 |
5+1 |
14 |
7 |
|
﹢1为专设 |
|
20 |
机电学院 |
6 |
12 |
6 |
|
|
|
21 |
材化学院 |
6 |
10 |
4 |
|
|
|
22 |
电信学院 |
7 |
14 |
7 |
|
|
|
23 |
经管学院 |
1 |
8+1 |
4 |
|
﹢1为专设 |
|
24 |
计算机学院 |
4 |
13 |
5 |
|
|
|
25 |
建工学院 |
1 |
1 |
3 |
|
|
|
26 |
外语学院 |
2 |
3 |
5 |
|
|
|
27 |
人文学院 |
1 |
1 |
4 |
|
|
|
28 |
理学院 |
1 |
2 |
11 |
|
|
|
29 |
体育学院 |
1 |
1 |
2 |
|
|
|
30 |
艺术学院 |
1 |
1 |
9 |
|
|
|
31 |
思政部 |
1 |
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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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于政治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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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工业中心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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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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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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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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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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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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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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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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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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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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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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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试模块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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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评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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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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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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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年度考核等次 |
基本合格: 次,合格: 次,优秀: 次;考核优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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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教学事故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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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需填写符合所申报职务任职资格最低评审条件的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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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
职以
来科
研工
作情
况 |
项目起止时间 |
纵向项目名称 |
来源单位 |
实到经费 |
角色 |
结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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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横向项目名称 |
来源单位 |
实到经费 |
角色 |
结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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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
职以
来发
表的
较高
水平
论著 |
序 |
期刊或专著名称 |
题目 |
期刊号 |
出版日期 |
核心 |
收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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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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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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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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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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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地市级以上政府科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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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获奖类别 |
颁奖单位 |
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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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1、 本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
2、 本人在评审通过后愿意为学校继续服务: 年。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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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同意申报。
所在处级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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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