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2年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师资培训计划,现将2012年度推荐选拔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近3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骨干教师。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公派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推荐范围。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教学效果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3.入校工作满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资助名额及派出
学校共资助不超过40名。入选人员自行联系国外教学科研机构,进行为期1-3个月的业务进修或合作研究。
派出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无特殊客观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成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且3年内不再享受学校的培训资助。
四、推荐与审核程序
1.个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申报表》和《西安工业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选拔评分表》,经学术委员分会选拔,择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2.经人事处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计入综合评分。
3.根据候选人的业务能力及业务成果等综合评分后,在充分考虑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经校公派出国(境)选拔推荐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资助人员名单。
4.入选人员须在资助期内持国外正式邀请函(包括被邀请人姓名、邀请在外时间和时限、邀请目的和提供经费情况等,并有邀请人签字)到人事处签订派出协议,领取资助证明,到国际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5月18日下午5:00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6173065。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尽快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1. 西安工业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申报表
2. 西安工业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选拔评分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