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出国留学项目详见《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职工,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 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近两年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3. 到2013年3月1日止,实际在校工作 3年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院系推荐可以向人事处提出申请)。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研修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后工作须满4年方可提出申请;对于单位公派出国研修3个月以上的人员,回校工作须满3年方可提出申请;
4. 申请人在申报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 外语条件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533c137823d04ce083d90fba2266d6d0.shtml)。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013年)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西部项目根据教育厅的具体安排,申报时间随后另行安排。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形成统一推荐意见,于3月10日交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初审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
3. 学校正式推荐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报名(项目名称:由候选人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受理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4、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于3月15日之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5、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正式录取。
6、出国前到国际处、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项
如有疑问请到人事处师资科咨询。
申请人为组织部管干部须经组织部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名。
本项目派出人员须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派出人员的延期、签证豁免申请。
未经学校批准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学校不受理其出国相应手续,责任自负。
查询相关资料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sc.edu.cn/
出国留学栏查询。
人事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