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近三年,教学评教结果优良,主持过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年龄不超过40岁。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1人;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1份)(以下简称《推荐表》,因武汉管理中心进行网络更新,暂不填封面志愿,推荐表为去年使用的版本),各有关单位进行择优选拔,将推荐人选名单与推荐表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2:00之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对申报人员依据经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业务成果及本人综合素质等进行评分,根据学校培训计划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进行择优选拔,确定推荐名单并通知推荐人填写材料;
2.2015年5月8日,为提高录取率,推荐人应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2015年版本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在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下载),于5月8日下午5点前将2015年版本推荐表(纸质版4份和电子版)交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推荐表》填写说明
1.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
2.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申请者可填写三个志愿,在申请者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助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
3.推荐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论文及近三年的科研到款额须经科技处认定;填写的教改项目及教材须经教务处认定;获奖须由相应部门认定。(认定时带原件或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4.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训经费按《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校人【2012】86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选拔和推荐工作时间紧,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传达到所属人员,按期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号辉 电话:86173065。
附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西安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