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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15     浏览数:

各院系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各院系限推荐1名。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院系经选拔于2016年4月21日前将推荐人员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2.人事处根据候选人的业务能力及业务成果等综合评分后,在充分考虑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

《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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