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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意见

日期:2017-06-28     浏览数: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意见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群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高教工委有关鼓励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我校各类人才的快速成长,决定面向全校组织实施校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校特支计划”)。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思路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从2017年起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教学、基础研究领域的校级优秀人才,使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省级、国家级人才队伍。

(二)总体思路。落实党和国家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方针、政策,坚持培养支持校内人才与引进校外人才并重,充分发挥校内高层次人才在建设创新型学校中的支柱作用。突出高端人才,集成学校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高端。立足高端引领,优化结构,重点选拔支持一批能够代表学校一流水平、中短期能够进入国家和省级人才梯队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前景和重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二)重点支持。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

(三)统筹实施。由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特点,分项实施,统分结合,全校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为各类人才的成长提供支持。

(四)创新机制。通过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三、支持范围和标准

1.对中短期有望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者予以特殊支持。

2.对短期内有望主持国家及国防重大科研项目者予以特殊支持。

3.对短期内有望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负责人予以特殊支持。

4.对中短期内有望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予以特殊支持。

四、工作程序

1.申报。申报可由部门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两名及以上教授)或个人自荐。申报人填写《西安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表》(附件1),提出申报理由、需要获得的具体支持要求和预期成果,经所在学科学术委员会分会评议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党委人才办公室。

2.初选。党委人才办公室根据申报人提出的具体需求等要素进行审核,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意见。

3.评议。初选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4.反馈和支持。党委人才办将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报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给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对获批特殊支持者启动支持计划。

“校特支计划”遴选程序可随时起动。同一申报人的不同预期成果可以独立申报,未达到预期成果者在没有其他新的重大成果支持下不得连续申报。

五、支持政策与措施

“校特支计划”采取“一人一策、按需支持”方式,根据被支持人进一步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支持事项。党委人才办根据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协调有关部门在科研管理、工作条件、人事制度、经费保障与使用、团队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落实具体支持措施。党委人才办加强对“校特支计划”入选者的联系和跟踪服务,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支持措施调整建议,报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表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531


备注:此表提交时,请一并提交支撑材料。

  • 附件【高层次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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