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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职称评审条例已颁布 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

日期:2008-06-11     浏览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证科技兴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顺利实施,2007年10月,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我校目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现状,开始修订职称评审条例,以促进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新条例草案经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部、教务处等主要职能部门5轮讨论修改,期间广泛征求教学科研单位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意见,最终形成《西安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已颁布,将于2009年1月1日予以实施。新制定的《西安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发展为目标,以落实我校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管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新条例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规范了评审程序,对以考代评、系列转换、职称认定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提高了业务条件。对业务成果的要求逐步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同时,以高校教师系列为标准统一不同系列的评审业务基本条件。

三、提高了学历学位要求。职称评审取消研究生班学历层次,且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人员,晋升高级职务应具备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四、修订破格晋升条件,更有利于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职称评审关系到每个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西安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按照条例的要求对个人发展做出合理规划,为促进学校和个人共同发展,促进教学科研工作做出努力。

 

 

                                                  人事处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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